我的業主或地產代理有做對嗎?你作為租客的權利
由 2026 年 5 月 1 日起,英格蘭私人租客的簡易核對清單:你應收到甚麼、可以收取及不可以收取甚麼費用、租金如何加、甚麼必須安全、租約如何結束,以及出現問題時該找誰,由業主到地方議會(council)、審裁處(First-tier Tribunal)及申訴專員(ombudsman)。
簡而言之: 請逐項核對:書面租約條款說明(written statement)須於租約開始後 28 日內提供;如租約於 2026 年 5 月 1 日前開始,政府的資料單張須於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提供;按金不得超過五星期租金,並須於 30 日內存入按金保障計劃(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),同時提供計劃的詳情;除租金、按金及少數指定收費外,不得收取其他費用;簽約前不得收租,簽約後預繳租金最多一個月;每年提供煤氣安全證書(gas safety record),每五年提供電力報告,能源效益證書(EPC)評級須為 E 或以上,每層均須有煙霧警報器;加租每年只可一次,須以 Form 4A 表格發出並給予兩個月通知,你可以提出異議;沒有理由(Ground)、通知及法院命令,業主不得驅逐你。如有欠缺,先去信業主,再向地方議會投訴;就部分罪行,租客可追討最多兩年的租金。
租客專區(英文版)《租客權利法》(英文版)安全證書與物業(英文版)維修與居住標準(英文版)
英格蘭。 已於 2026 年 10 月 30 日 對照法律查核. 本網站內容為法律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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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應已收到的文件
- 書面租約條款說明須於租約開始後 28 日內提供(如果租約開始時沒有書面協議,則於 2026 年 5 月 1 日後 28 日內提供)。2026 年 5 月 1 日起,英格蘭每份私人租約都是受保障週期性(滾動)租約(assured periodic tenancy):沒有固定年期,也沒有終止日期。
- 政府就有關改動發出的資料單張,如你的租約於 2026 年 5 月 1 日前開始:須於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提供。
- 你的按金須於付款後 30 日內存入三個由政府支持的計劃之一,並提供計劃的法定資料(prescribed information)。按金最多為五星期租金(若年租為 £50,000 或以上,則最多為六星期)。
- 煤氣安全證書(每年一次,於檢查後 28 日內,且須在你入住前)、電力安全報告(至少每五年一次)、能源效益證書(EPC,評級須為 E 或以上),以及《How to Rent》租樓指南。
- 每層有用作居住用途的房間,須裝有煙霧警報器;任何有鍋爐、火爐或爐具(煤氣煮食爐除外)的房間,須裝有一氧化碳警報器。兩者於你入住當日須運作正常,你報告問題後須予以修理。
可以及不可以收取的費用
- 租金、可退還的按金、最多一星期租金的訂金(holding deposit)(退還或用作按金),以及少數指定收費(逾期交租 14 日後按上限收取的滯納費、遺失鑰匙、你要求的更改、你要求提前終止)。其他一概不可以收:不可收取行政費、背景審查費、物品及狀況清單(inventory)費、退租檢查費或續租費。
- 簽約前不得收租,簽約後預繳租金最多一個月。
- 禁止租金競價:廣告須列明租金,業主不得要求、鼓勵或接受更高的金額。
- 不可因為你有子女或領取福利而拒絕你;如業主拒絕你養寵物的要求,必須認真考慮,並須說明理由。
租金如何加
只可每年一次,首 12 個月內不可加租,並須以 Form 4A 表格發出通知,給予至少兩個月。如新租金高於市場租金,你可在加租生效前請審裁處作出裁定;審裁處不可把租金定得比業主要求的更高,加租亦不可追溯生效。租約中的加租檢討條款已不再有效。
維修與安全的住所
業主須保持結構、外牆,以及水、煤氣、電力、供暖、熱水和衞生設備妥善維修,並確保住所適合人居住:沒有潮濕、霉菌、寒冷及其他嚴重危害。有問題請以書面通報,並保存副本。Awaab's Law(處理潮濕及霉菌的法例)目前適用於社會房屋;適用於私人租賃的諮詢期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,尚未訂定開始日期。但維修及適居責任現時已經適用。
結束租約
- 你須以書面給予兩個月通知,於交租日生效;在此之前你須繼續交租。你和業主亦可以書面同意較短的通知期。
- 業主須有法例訂明的理由、以正確表格發出正確通知(一般為四個月,若屬欠租或反社會行為則較短),然後取得法院命令。Section 21(第 21 條)的「無過失」驅逐已於 2026 年 5 月 1 日結束。入住及出售的理由不可於首 12 個月內使用,而住所於 12 個月內亦不得重新放租。
- 更換門鎖、切斷服務或迫你離開,即屬非法迫遷(illegal eviction)或騷擾:屬刑事罪行,業主須面對最高 £40,000 的民事罰款,並須承擔租金償還令(rent repayment order)。
- 若業主沒有存放你的按金,或在開放後仍未登記於私人租賃物業資料庫(PRS Database),業主不可取得收回物業(possession)命令(反社會行為除外)。
如出現問題
- 去信業主或租務代理,列明欠缺的事項及你期望的完成日期。保留所有訊息。
- 你所屬地方議會的私人租務房屋團隊可以視察、發出通知,並可向業主罰款:首次違反租務規定最高 £7,000,罪行則最高 £40,000。
- 審裁處處理加租異議及租金償還令:如涉及無牌多戶合租屋(HMO)、非法迫遷,或在禁止放租期內重新放租等罪行,你可於兩年內追討最多兩年的租金。
- 業主申訴專員(Landlord Ombudsman)預計於 2028 年起設立;在此之前,地方議會和審裁處是可行的途徑。租務代理須已屬於投訴處理計劃(redress scheme),你可向該計劃投訴。
- 法院處理維修、適居及按金罰款(按金的一至三倍)的事宜。
- 免費諮詢:Shelter 及 Citizens Advice。
LevelMoves 會為你進行同樣的核對:開設租客紀錄,回答幾條關於你獲提供甚麼的問題,它便會顯示缺少甚麼、代表甚麼意思,以及免費的補救途徑。
資料來源
- GOV.UK: Renters' Rights Act, overview for tenants
- GOV.UK: Guide to the Renters' Rights Act
- GOV.UK: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s and landlords, if you don't protect your tenants' deposit
- GOV.UK: Fees you can charge as part of a tenancy
- GOV.UK: Smoke and carbon monoxide alarms, booklet for landlords and tenants
- GOV.UK: Extending Awaab's Law to private rented tenancies and to licences (consultation)
租客常見問題
我的業主從未存放我的按金,我可以怎麼辦?
請以書面要求提供存放證明。如果沒有,法院可以命令將按金退還或存放,並向你支付按金金額的一至三倍;在按金仍未存放期間,業主不可取得收回物業命令。
租金一年可以加兩次嗎?
不可以。每年一次,首 12 個月內不可加租,並須以 Form 4A 表格發出、給予兩個月通知。如加幅高於市場租金,你可在加租生效前向審裁處提出異議。
沒有理由也可以驅逐我嗎?
2026 年 5 月 1 日後不可以。業主須有法定理由、正確的通知(一般為四個月)及法院命令。其他方式即屬非法迫遷。
甚麼是租金償還令?
審裁處發出的命令,要求業主退還租金。對於 2026 年 5 月 1 日或之後發生的罪行,例如出租無牌多戶合租屋或非法迫遷,最多可追討兩年的租金。你須於罪行發生後兩年內提出申請。
延伸閱讀
指南
Awaab's Law:業主處理潮濕及霉菌的責任及期限
Awaab's Law 訂明了調查及修復潮濕、霉菌及其他嚴重危害的固定時限。此法例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起已適用於社會房屋。《租客權利法》(Renters' Rights Act)容許政府把此法例擴展至私人放租物業;諮詢期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;目前未定開始日期。在此之前,你現有的維修及適居責任仍然適用。
指南
你的業主必須向你提供的安全證書
每年煤氣安全證書、每五年電力報告、評級為 E 或更高的能源效益證書(EPC),以及能正常運作的煙霧警報器和一氧化碳警報器。你應該收到甚麼、何時收到,以及如果沒有收到該怎麼辦。
指南
維修、潮濕和霉菌:業主必須修理甚麼,以及多快修理好
業主必須保持物業結構、暖氣、供水、煤氣和電力設施的維修良好,並處理潮濕、霉菌和其他嚴重危害。Awaab's Law(處理潮濕及霉菌的法例)目前適用於社會房屋,並將於稍後擴展到私人放租物業。如何正確報告問題,以及當問題沒有解決時,應向誰求助。
指南
你的按金:在 30 天內受到保障,上限為五週租金,以及 1 至 3 倍的賠償規則
英格蘭的私人業主必須在 30 天內將你的按金存入政府的保障計劃,並告知你按金在哪裏。如果業主沒有這樣做,你可以索賠按金的最高三倍,並且部分收回物業(possession)理由會被阻止。如何免費查核。
相關範本、詞彙及法規動態
詞彙表
適宜人類居住(fitness for human habitation)
對出租房屋在租期開始時和整個租期內都必須適宜居住的法律要求,租客可自行在法庭上強制執行此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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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租賃市場業主申訴專員(Landlord Ombudsman)
英格蘭的每位私人業主都必須加入新的申訴專員計劃,讓租客可以免費解決投訴。預計會員資格將於 2028 年強制實行。
詞彙表
Awaab's Law(處理潮濕及霉菌的法例)
規定業主必須在固定時間內調查並修復潮濕、霉菌及其他嚴重危害的法例。該法例目前適用於社會住宅,並將擴展至私人租賃物業。
詞彙表
第 1 類危險(Category 1 hazard)
《居住房屋健康與安全評級制度》(HHSRS)下最嚴重的危險級別。如果地方議會(council)在房屋中發現此類危險,則必須採取執法行動。